17732605906

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龙城区企业商标续展形式包含什么?

龙城区企业商标续展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0 08:18:07

我们该如何来说商标权呢?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朝阳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商标权也是每个公民维护重要对象。

产品想要获得获得消费者的认可,除了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还要做好宣传工作。企业品牌的打造离不开商标,因此企业想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还得做好朝阳商标注册工作。很多家前来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的企业,发现每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程度都不一样,一些人认为自己的产品还没有打开市场,没必要去申请商标注册。我国商标遵循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谁先被核准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就在谁的身上。如果商标被抢注,就是你先使用该商标,那么这商标也与你无关,再使用甚至会被他人告侵权。

商标被抢注有什么影响?

(一)商标权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那么使用人对该商标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你辛苦经营的企业,好不容易做出了点名气,就是因为你没有把商标注册下来,他人就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但你是无权过问的,你只有认栽吧。

(二)很可能侵犯他人商标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是很容易产生商标侵权和违法行为的。哪怕是你使用这个商标在先,但你没有注册这个商标的时候,如果他人比你抢先注册了这个商标,一但他人“抢注”成功,如果你还不知道此事,你依然持续使用这个商标,那么你就是属于侵权行为。提醒您:只要是侵权,那么就会受到严重的金钱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商标容易被抢注当别人抢先注册你使用的商标时,你就不能使用该商标了。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即使你使用商标多年,但是只要是未注册的商标都很可能被别人抢注,商标一旦被抢注,这个商标基本跟你拜拜了!

只有被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商标纠纷,就算你使用商标在先也没用,好不容易打造的知名度就这样拱手让人,你冤不冤?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现已请求但没有获准注册的商标,也能够请求转让或移转。

2、因公司合并、吞并或改制而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处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定发作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处理移转手续。

4、转让注册商标的,朝阳商标注册人对其在一样或相似产品上注册的一样或近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请求不该可能发生误认、混杂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在中国,一件商标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依具体情况而定。如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一般约需16个月。但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即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情况,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则需要更长一些时间。

确定朝阳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有哪些原则?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收件的日期为准,不分上午或下午。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四)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5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五)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一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版权所有: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