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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公司商标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3 08:02:14

首先要清楚的是:对于发明专利来说,有两次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第一次是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第二次是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一、文件提交后如何修改

1、提交替换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替换页的提交有两种方式。

(1)、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修改对照表

(2)、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在原文复制件作出修改的对照页

2、审查员代为修改。通常,对申请的修改必须由申请人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对于申请文件中个别文字、标记的修改或者增删及对发明名称或者摘要的明显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请人。

二、不能修改的情况

作为一个原则,凡是对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作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修改,均是不允许的。具体地说,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公开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异地导出,那么这种修改就是不允许的。这里所说的申请内容,是指原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公开的内容,不包括任何优先权文件的内容。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可口可乐前董事长伍德鲁夫曾说:假如我的工厂被大火毁灭,假如遭遇到世界金融风暴,但只要有可口可乐的品牌,第二天我又将重新站起。伍德鲁夫的这句话并非空言,而是他深知品牌的价值与生命力。如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商标所承载的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越发突显优势,而与之相对的商标侵权现象不断蔓延,屡禁不止。因此,在商标被侵害后,权利人如何采取适宜的维权措施以保障品牌价值尤为值得思考。

就目前商标行政、司法保护等实践领域,权利人一般可通过如下六种途径进行维权:

一、可通过网上购物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渠道进行在线侵权投诉网上购物因消费者可以在家“逛商店”,支付方式便捷安全,发展飞速。2016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同比稳步增长,规模达1.15万亿。由于网上购物平台一度因售假而饱受诟病,平台服务经营者遂在加强网络购物平台监管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纷纷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或维权渠道,如淘宝网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京东商城的维权管理系统、唯品会的知识产权在先投诉系统等。

权利人如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发现相关售假信息后,可查询该平台是否设有知识产权保护投诉渠道,如有则可根据投诉流程与要求,在线递交相关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类)、商标权利证明、涉嫌侵权投诉链接等,之后平台在核实权利人投诉事实与证据材料、听取涉嫌售假者答辩与不侵权抗辩举证后,对侵权事实进行确认,一经认定侵权,平台将主动删除投诉人所举报的侵权产品的链接,从源头上禁止侵权行为。该途径的优点是可批量进行投诉,维权成本低,历时短,收效好,常适用于网上购物平台上的售假者。

二、可向商标侵权者直接发送律师函律师函由律师接受权利人的委托就相关侵权事实进行披露、评价,并对侵权者提出具体要求,具有法律上的证明作用和事实上的警示作用。根据前期对侵权者的商业调查结果和后期拟对侵权者采取的法律措施综合评估后,判断是否采取该途径。权利人向涉嫌侵权者发送律师函后,通常会产生三种结果:

1.侵权者按照权利人律师函中载明的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2.侵权者寻求合作,与权利人达成商标许可使用或某种授权销售;

3.侵权者对律师函置若罔闻,仍进行侵权行为。针对第3种结果,律师函虽未达到制止侵权的目的,但可以在证明侵权者恶意程度、侵权持续时间及计算侵权赔偿方面固化证据,有利于权利人继续寻求其它法律措施进行救济。该途径需事先查明侵权者的具体址,维权成本较低,但收效往往差强人意,权利人尚需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常适用于有实际经营地址的侵权零售商或经销商。

三、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侵权投诉我国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职能,一般内设商标科、经济检察科等专门部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的投诉。在投诉前,权利人须尽可能地进行较为完善的侵权调查,如落实侵权具体产品及数量、制假售假的窝点与仓库、侵权主体性质及其是否为重复侵权者等,并获取一定的侵权证据,如涉嫌侵权产品的实物或照片、窝点与仓库的现场照片、购买侵权产品的发票或收据、固化侵权行为的公证文书等。前期侵权调查完成后,权利人根据查明的侵权事实制作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书、权利人的资格或身份证明、商标权利证明、侵权者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证据、相关侵权产品的鉴定报告、维权保护记录等,并向有管辖权的工商部门的具体科室进行投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投诉材料决定受理案件后,将视科室内人员、积压案件多少进行查处的排期,通常可在一个月内进行;现场查处完毕后,一般三个月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复杂案件结案时间则一般延至6个月。此外,针对已达刑事犯罪标准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移交相关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该途径程序简单,证据要求不高,维权成本较低,对侵权者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权利人无法获得经济赔偿,常适用于侵权事实调查比较清楚的、未达刑事犯罪标准的零售商、经销商、生产商。

四、可向公安机关进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的举报我国《刑法》规定了三种由商标侵权构成的经济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商标权受刑法上的保护是对商标侵权行为最有力的打击、对侵权人最具震慑作用。能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货值数额。权利人在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前,需在摸清基本侵权事实的基础上对侵权者销售额、未销售的货值有一定的估算,以便于公安机关根据该涉嫌犯罪线索尽快立案侦查,防止窝点销空,给收集犯罪证据带来困难。

权利人举报后,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中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决定立案侦查,必要时则需要权利人协助抓获涉嫌犯罪的侵权者,查获制假窝点。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出具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该途径程序较为复杂,证据要求高,维权成本因所需大量商业调查而增多,对侵权者震慑力最强,常适用于制假、售假数量较大已达刑事犯罪标准的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

五、可向海关提起对涉嫌商标侵权的进出口货物采取保护措施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一种行政性的保护方式,可以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的跨国交易进行规制,在全球化经济发展的今天,其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发现涉嫌商标侵权的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但由于海关对依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不进行调查,权利人还需就有关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实务中,权利人采用该途径维权较为少见,一是因为前期商业调查耗时久,费用高。

二是海关的被动保护模式并不能有效制止侵权。通常情况下,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加工、销售企业会主动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事先进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备案,这样海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的嫌疑时,会依职权主动中止货物的通关程序,通知有关商标权利人,并根据商标权利人的申请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进而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该途径程序简单,证据要求不高,但无法有效制止侵权,不适宜维权时单独采用。

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民事之诉民事诉讼是权利人在遭受商标侵权后,进行维权的最后法律救济措施,由权利人公司内部的法务人员或者接受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制止侵权,并旨在解决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的经济赔偿问题。权利人根据已查明的侵权事实,判断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侵权商品的销量、侵权人经济实力、是否为重复侵权者等因素,决定是否采取民事诉讼。

如侵权者已被工商查处或公安立案侦查,可待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出具或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后,再进行民事诉讼,此时侵权事实证明及侵权证据举证方面更有利于权利人。该途径的程序最复杂,证据要求高,维权成本高,但具有较强的震慑力,能使权利人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常适用于有经济赔偿能力的侵权者。商标维权任重道远。

权利人遭遇商标侵权时,可在综合评估侵权事实、维权预算成本的基础上,采用上述一种或几种途径进行维权,如民事诉讼可采取向侵权者发送律师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投诉相结合等方式。希望通过上述六种维权途径的概述,能使商标权利人在遭遇侵权时,运用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竞争。

当我们想注册商标的时候,发现我们想要注册的商标却都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而自己又对那几个注册商标情有独钟,那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这时候我们可以稍作修改或者把它进行组合,作为一个组合朝阳商标注册。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也许有人会突发奇想地问这样一个问题:假如现在有一个注册商标A,也有一个注册商标B,如果想要申请一个AB的组合商标是否可行?

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但要分情况对待。组合商标AB能否获准注册关键是要看A商标和B商标的知名度。其中不管是A商标还是B商标在相关行业有一定名气或知名度的话,这个组合商标有很大可能是要被驳回的;但如果A商标和B商标在相关行业内都没有什么名气或知名度的话,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组合商标A_B与A商标或B商标近似,即组合商标AB是可以获准注册的。

虽然我们不提倡将已有注册商标组合为新的申请商标(毕竟有一定的风险),最好就是有自己显著性的商标,具有自己特色的商标才是最佳的方案,也有利于我们打造自己的品牌。但如果找对了技巧,对于想要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或个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条捷径?

就大分类来说,商标分类就有45类,而每个大类还有小类。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因此,注册时的类别应该至少是商品或服务所属类别。一些公司在经营范围及主营产品以外的类别上注册商标,一般有两个目的,一个目的是为以后公司的业务拓展提前进行商标布局,另一个目的是用作防御,用于阻止别人在其他类别上注册其商标从而影响其商誉。

选择商标分类,难倒了不少准备注册商标或购买商标的人。就大分类来说,商标分类就有45类,而每个大类还有小类。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朝阳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分类:

一、商品服务分类选择的原则简单地说,已经或计划标识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属于什么,就选什么大的分类,因为商标注册规定一个商标在一个大类里就是一个申请,所以首先要确定注册在哪些大的分类上面。在商品服务分类表中包含了所有行业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商品服务分类的原则: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无线电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把该产品分在与这些功能或用途相应的不同类别里;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构成其他商品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但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比如:汽车零配件就与汽车分在一个类别里;

5、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当遇到无法在分类表中找到适合自己产品的分类时就可以遵循上述原则对商品分类进行选择。

二、大类的选择原则了解了商品服务分类原则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选择了。但有的时候,有些行业并没有在分类表中明确列出,而且也无法由一个分类就完全包含进去,这就出现了跨类别的情况,对这样的行业要特别注意,如果在类别上选择不当,可能会造成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从而无法全面地进行保护。下面就举几个比较常见的行业来说明一下:

1、电子商务行业概括来讲包含4个类别(4个商标注册),首先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和维护,这个是属于第42类;其次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的展示及广告功能,这个可以归在第35类广告类别里;再有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流功能,如果可以提供这样的服务,则需要在第38类通讯电信这部分进行注册;最后就是物流配送,属于第39类。一个类别无法把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整体地体现出来。当然除此之外,如果是利用这个平台销售自己的产品,首先还要选择相对应的产品来进行注册。

2、家电行业基于上述的分类原则,家电行业在选择分类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家电产品来看了,在分类中没有一个叫作家电产品的分类,只能根据具体产品的功能、用途等来选择分类。

3、食品行业这也是一个比较大的行业,根据不同的食品种类,基本上在第29~33类里面进行选择即可。

三、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原则一个商标在一个大类里算一个申请,每个大类可以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如超出10个,则需要额外增加费用。笔者建议把握好以下项目选择的技巧:

1、先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

2、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以求用最小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

3、如果小的商品项目中没有确切的商品描述,则可以选择与所经营商品功能相近的商品项目,或者将所经营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选择,以达到对商标的保护;

4、对于非主营商品,只是为了类别整体保护的商标来说,在选择商品时,只要看好类似群,在大类里的每个类似群里随意选择一项商品,就可以比较好地对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以达到在所有行业都不被他人使用的效果。

总的来说,商品分类表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程序,为了方便商标局的审查员对商标注册进行审查,并非是法院认定商品是否构成类似的标准。请大家一定要选对属于自己商标注册时的商标分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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