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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商标注册复审是怎么样的?

作者: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31 08:30:53

商标注册在前期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商标可能会被驳回,一般商标被驳回了绝大多数人要么选择放弃商标,要么重新申请。其实当商标被驳回时,可根据驳回原因去做商标复审,让商标通过审查,最终下证。那么下面咱们来了解下朝阳商标注册复审是怎么样的?

商标所有者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商标复审需要时间:

商标局依据我们所递交复审材料再次进行实质审核,一般在9个月的时间。

商标复审的费用:

目前我国商标复审的官方费用是750元,如果您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复审。具体要看商标代理机构服务价格,一般是根据商标复审难度等因素报价。商标服务团队拥有丰富的复审经验,可极大程度地提高商标通过率。

商标复审的流程;

一般商标复审是因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局下发的纸质版商标驳回通知书,然后根据驳回通知书上的内容进行材料收集。主要流程为:收集需要的资料——提商标复审申请材料——商标审查——实质审核阶段——初审公布——颁布商标证书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评审申请书(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三、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四、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公司)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个人)

五、如果您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的,仅需递交委托书(商标代理机构提供)

驳回复审通过率:

当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时候,回收到商标局纸质版的商标驳回通知书。通知书里面会讲明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是近似驳回还是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等。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分析驳回原因和收集自己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使用了,而且还有具有一点的市场力,和自己在开始创作的过程中这个商标理念是什么。这样做复审成功率会高点。一般商标图形商标复审成功概率会好点,如果是缺乏显著性或是不良影响复审概率就相对较低。

如今国家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压力,出台许多新政策扶持计划,其每个城市都有相应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下面让我们随着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是2018年新公司注册可享受税收优惠:

1、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微型公司注册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公司注册,按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了小型微型公司注册后税收负担。

2、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与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公司注册,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与收费减免。

3、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和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4、国家鼓励中小型公司注册按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虽然这4项优惠政策现在还未有明确的解读,但许多大城市其实早就开始实施这4项政策。

有的人认为自己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就不用再注册商标,这是目前对商标注册的最大误解。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而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商标权明显更大一些。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品牌宣传得好,可以让你的商品产生无穷的力量。

买商品就是买商标一点也不夸张。同样的商品为什么价格不同?同样是卖烤鸭为什么全聚德要贵?当然全聚德的口味是一个主要原因,但其它烤鸭店也能做出不错的烤鸭却卖不上那么高的价格,因为全聚德的商标贵,可以这么理解。你也许会说,这是因为全聚德有很久的历史,正确。那这个历史就是靠品牌来传承的。许多老字号从创立到现在有百年历史的,其经营人已经过许多变更,而让人记住的就是他的商标。消费者并不在意谁在经营管理。说商标不重要的人,那意味着他认为经营也不重要。有的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商标注册。

即使你告诉他,如果他扎实做事很多年,一旦商标被抢了,他就要更换品牌,他仍然无所谓,他觉得自己都已经申请了营业执照了。这是对商标极不了解的想法。没有哪个消费者会把你公司全称记下来。比如: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样知名的企业,消费者也很难记住他的全称。你可能会说,记住“伊利集团”就可以了啊。很好,如果消费者记住这个“伊利集团”或者“伊利”那就是记住你的商标了。

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能否被获准注册商标?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

田某是甲市A公司的业务部经理。A公司主要生产果酱、沙拉等商品,商品上使用的“Rober”商标,是于1997年核准注册的。因为本公司精美的外形包装和别致的容器设置,使得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果酱商品平均年销量达6500万瓶,并且其销售量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在国外市场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今,“Rober”商标已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2010年9月,田某到乙市联系业务,无意中发现一种由B饮料公司生产的橙汁,商标为“Rober”,其外包装的正面图形、字体、色彩与A公司的“Rober”商标图案一致。

A公司相关负责人费尽周折找到B饮料公司,认为“Rober”商标系驰名商标,B饮料公司未经同意,就在其生产的饮料上使用该商标,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该立即停止该行为。B饮料公司辩解道,其使用的“Rober”商标是使用在与果酱食品毫不相干的饮料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混淆,最近他们还正准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Rober”商标的核准注册。

本案例中,B饮料公司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与“Rober”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不能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其在自己生产的饮料上使用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侵权。A公司在生产的果酱、沙拉上使用的“Rober”商标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构成驰名商标,且该商标早在1997年就被核准注册。B饮料公司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不同类的商品——饮料上使用该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商标局当然也不会核准B饮料的注册。而且我国《商标法》专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规定,山西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其保护范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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