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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检索的注意事项

作者: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25 08:14:19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前,必须经过查询和检索的过程,以提高商标的通过率。那么,在搜索和查询商标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有没有办法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在朝阳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检索时应提交哪些信息?

一、商标图的副本。如果是变形文本,则需要提供标准字体的文本。如果它是一门外语,它需要提供汉语的意思。

二、如申请人为公司,需提交清晰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请人为个人,需提交清晰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拟查询的货物或服务。

我们在搜索商标时应该注意什么:

一、商标查询和检索都是自愿的,是为查询者提供商标信息的服务。

二、商标检索提供的查询结果不包括自查询之日起前6个月内申请的在先权利信息、审查状态的在先权利信息、未在商标数据路径中输入的在先权利信息。

三、如果在商标查询中存在一个以上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则仅选择其中一个或三个作为提供给查询者的参考商标。商标查询提供的信息是基于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具体数据可查询商标公告,以商标公告内容为准。

四、商标检索提供的查询结果和建议,仅供查询人申请商标注册时参考。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法律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申请商标注册或者满足其他业务需要,由查询人决定,并承担后果。

五、所需时间:日出时内部查询结果,正式查询需要一个工作日。

异议变成摇钱树:就在商标申请人备受漫长的商标确权周期的煎熬,被商标壁垒堵在市场门外苦不堪言的情况下,有一批商标异议专业户却异常的活跃。这些专业户有的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有的利用异议程序敲诈对方当事人,被异议人为能早日走出异议沼泽,只好花重金买异议人撤销异议。法律设置的异议权成了他们的摇钱树。

实际上,这种商标异议的恶意是非常明显的,例如,有一位公民,一次就批量式地向商标局提出50个商标异议。于是就使50个正在等待确权的商标陷入了漫长的等待中。其中一个被提异议的企业,其商品因无注册商标被商场拒之门外,现已在仓库积压了上百万的商品,企业领导急得上窜下跳。于是,这个企业千方百计、四处托人与异议人交涉,希望花钱买得对方撤销异议,但要求写出字据。异议人却表示:我从不留字据,咱们到商标注册大厅,你一手交钱,我一手交撤销异议申请书。

目前,许多企业就是被这种一手交钱、一手撤销商标异议的异议专业户摆弄于股掌之上,一边是被异议的商标,短时期内无法取得核准注册,另一边是没有注册商标,商品进入不了市场,为了早日摆脱困境,只好接受敲诈勒索。如此,也必然使商标管理机关原本已经沉重不堪的行政审查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是否设立简易程序面对商标注册异议存在的问题,人们一方面抱怨商标管理机关行政效率太低,一方面又无可奈何。因为法律规定的异议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商标管理机关亦在努力提高审查效率,但是,也只能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努力。

有关人士指出,只有程序而没有效率,等于失去行政能力。现有的商标管理机关的机构和编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法律虽然设置了异议制度,但是不够完善,只规定了初审公告后3个月为异议期限,没有规定行政审查裁定的期限,异议案件不分难、简一律排队,加之内外贸把注册商标当成市场通行证的做法损害了商标自愿注册的原则,都加剧了商标异议情形的恶化,无形中损害了市场环境和相关企业的利益。

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增加管理机关编制来提高行政效率,显然是不切实际的,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请求立法机关通过相应的形式对异议申请人的资格做出限定;比如提升异议的门槛,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比如设立商标异议简易程序,避免疑难案件与简单案件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排队等待;比如设定一定的条件,强化识别恶意异议的功能;比如制止内外贸对商标自愿注册原则的修改等等,以改善商标注册异议的恶劣形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办自己的企业,而被称为企业“金卡”的商标正是连接企业与客户的纽带。商标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过,不少企业认为,只要商标注册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然而,在商标的实际使用中,商标纠纷、商标撤销、商标侵权等问题也层出不穷。直接导致企业商标不能正常使用,甚至造成企业整体收入下降。那么,商标注册成功后,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证商标不被异议撤销呢?本文就商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作一简要介绍。

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吗?小心商标被异议撤。

一、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不得自行变更;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的,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商标注册人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的,冒充注册商标是违法行为。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案和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

四、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图形或者组合;有变化的,应当依法重新申请注册。

五、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商标局审查签发商标转让证书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六、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提出续展申请。

七、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撤销。

八、注册商标可以作价或者质押。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还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押登记,商标局应当予以公告。

九、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质量,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货物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货物的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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