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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驳回正确的处理方法

作者:朝阳辉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16 08:42:28

很多专利申请人由于各种原因被告知自己的专利技术存在缺陷,或者是审查员认为专利无法实施被驳回,下面朝阳商标注册小编就带大家看一看专利被驳回正确的处理方法。

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那么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呢?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

2、确认专利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专利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应当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

为了支持专利复审理由或者消除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专利申请人在请求专利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专利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因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层次性,发明专利被驳回的可能性不大,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进行消极回应,或者专利内容确实丧失可专利性(例如完全相同的专利申请在先);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经实质审查程序,因此,除非对官方的专利审查意见消极回应,一般专利不会被驳回;但是,一旦专利被驳回时,就需分析专利被驳回的原因,如确实有可专利性的地方,就应修改自己的申请文件,克服其中存在的缺陷,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请复审。

注册公司十分便捷,因此吸引了很多创业者注册公司。现在在注册公司,流程简化了,门槛也降低了,但由于给公司注册是一项专业的操作,创业者不得不提前对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接下来,公司注册代理将对公司注册常见类型进行简要介绍,一起来看看!公司注册类型常见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五十个以下的公司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已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特点是:(1)设立程序简单、机构设置灵活;(2)筹集自己范围和规模较小;(3)适合创业企业。

2、个人独资公司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特点是:(1)企业简历和解散程序都简单;(2)可以建账,也可以不建账,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再投资;(3)税务可定税无须建账;也可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常见形式是事务所、工作室等。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指由2人以上200人一下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特点是:(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两种形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2)可以聚集大量资金,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以上这几种公司类型是公司注册常见的公司类型。所以创业者在选择公司类型时,可以对所选的企业类型进行详细了解,可以到公司注册代理详细咨询,明确利弊以及相关的注册程序后在做决定,这样也更有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

(1)商标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外文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视为近似商标;

(2)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视为近似商标。商标取名如何避免出现近似。

1、不要使用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些企业在注册商标时格外偏爱行业的通用名称,无非是希望消费者一看自己的商标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这种做法无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宣传推广的商标会被撤销注册申请。所以,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一定要远离通用名称。

2、不要使用缺乏显著性的词汇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我们在为文字商标命名时,应该让商标更具特色,而且还能通过使用特殊字体来增加其显著性。

3、商标名称控制在24个字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应把商标名尽量控制在34个字,这样既容易便于受众识记该商标,也避免因为字数过多增加与他人商标近似的风险。

4、提前做近似查询商标注册前,代理机构都会为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做近似查询,其实,在商标命名的时候,也可以提前做一下商标的近似查询,排查是否存在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的情况。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于发展中的任何一家企业而言,商标都是打开市场,树立品牌的有力武器。

因中国文字丰富多彩,书写风格千姿百态,行、草、隶、楷书等变化繁多,同一个字,简笔,繁笔字外观相差甚远。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使用什么样的字体,这是商标管理中一贯坚持的原则。但在商标管理中,对于变化不大的改动(如:注册的是手写体,而在使用时为印刷体;注册的是楷体,在使用时是黑体)。一般可以维护商标专用权;但是商标注册人还是将使用的字体形式重新注册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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